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信用信息 站内文章
搜索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信用法规 > 市级法规

宁清协字(2020)15号 关于实施《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 星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7:00 来源:南京信用办


宁清协字(202015



关于实施《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

星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机动车辆清洗场(站):

南京市市容清洗协会为对接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清洗管理指导中心的备案工作,共同规范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清洗经营活动,促进行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创业干事的环境,结合《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市政府307号令)及《南京市市容清洗协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星级评价办法(试行)》。

星级评价工作实施之后:

一方面,南京市市容清洗协会将取得星级的企业抄报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主管部门,对机动车辆清洗场(站)行业实行动态评价,采取升降级积分制,直至撤销。在备案审批、学习、培训、表彰等方面享受不同待遇。

另一方面,南京市市容清洗行业协会将定期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将失信信息记录,录入我市“信用南京”信息平台。这将是重点监控、违法违规处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现将该通知发给你们。望各清洗场(站)认真阅读,为迎接南京市市容清洗协会的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南京市市容清洗协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星级评价办法(试行)》






主题词:通知 星级评价

呈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清洗管理指导中心

   南京市市容清洗协会             2020年10月12日印发

主      办: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我们
运行管理: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ICP备05004952号-7       网站标识码:3201000083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的我小程序
南京的我小程序
我的南京APP
我的南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