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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5:26 来源:中宏网

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江苏省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规范18周岁以上自然人信用记录和共享使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高水平“诚信江苏”建设。

《意见》从四方面落实,提出15条具体措施。在加强个人诚信宣传教育方面,要求要抓好重点人群诚信教育,包括党员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及重点职业人群。此外,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要求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重要内容,建立健全18周岁以上成年学生信用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考量因素,对在国家考试中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规范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使用方面,强调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健全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加强个人信用信息共享,鼓励积极开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意见》明确要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意见》推广应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鼓励社会各方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在公共交通、购物、租借租赁、旅游门票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

《意见》自20241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苏政办规〔2023〕1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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