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小微企业银税互动服务”金融街
需求分析: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同时进一步拓展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信息的社会应用
解决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联合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苏州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平安银行、苏宁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紫金农村商业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等二十五家金融单位,为南京地区纳税信用等级A、B级中小微企业纳税人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免服务费、无中介费的纯信用融资贷款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授信难和融资难。
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应用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向纳税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上纳税人推送宣传短信或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纳税人端自主查询纳税信用等级后按宣传提示路径登陆江苏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中小微企业银税互动服务”金融街专栏——纳税人根据金融街展示的服务内容及产品提出申请——授信银行在线审查——对审查合格企业授予贷款(授信账户为法人凭身份证开立的贷款银行银行卡账户)。
依托系统:江苏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中小微企业银税互动服务”金融街平台系统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96号)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进一步推广“银税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税总纳便函〔2015〕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意见要求(税总发〔2015〕15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税银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地税函〔2015〕127号)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进“税银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地税发〔2015〕99号)。
实施时间:2015年5月至今
实际效果:2015年5月至2018年7月31日止累计为南京地区20088户次中小微企业,成功授信贷款54.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