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排水行为,提升排水管理水平,市水务局制定发布了《南京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字〔2025〕4号)。
《办法》根据排水行为对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将排水户划分为重点排水户、一般排水户和登记管理排水户等三级。同时,根据排水类型,将排水户分为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十二类,并制定了详细划分标准。
《办法》通过对不同类型、不同风险程度排水户的分级分类管理,将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到高风险排水户上,提高监管效能,同时避免了对低风险排水户的过度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对重点排水户每年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其中有疏干排水的建筑类排水户汛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排水户、登记管理排水户按照每年不少于历年发证排水户总量(有效期内)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办法》综合考虑企业类型、用水量、经营面积等,对十二类排水户的具体分级标准进行了细致划分,明确规定了各类排水户预处理设施的设置要求、养护要求和养护频率,为管理部门审批监管和排水户日常维护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办法》明确了区排水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特别是监督检查频次和方式;明确市水务局的指导监督职责和不定期抽查工作要求。
此外,《办法》还要求推广运用南京智慧水务系统,实现排水户数字化管理,动态更新排水户信息,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