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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类监管提高效能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0日 15:28 来源:南京市水务局

如何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实现既能有效监管,又能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市水务局多次专题研讨,并充分发挥下属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和相关科研机构的智库作用,在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南京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标准化研究后,邀请省厅、高校、科研机构等为研究成果落地出谋划策,最终决定在全市以分级分类监管的方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即:依据项目类型、防治责任范围大小、土石方挖填总量、项目所在区域水土流失风险等级、建设单位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指标,按照权重进行综合赋分,根据赋分情况将生产建设项目分为A类高风险项目、B类中风险项目、C类低风险项目,对A类高风险项目每年现场检查1次,书面检查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补充;针对B类中风险项目,每年书面检查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次,抽取其中10%以上的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对C类低风险项目,每年书面检查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次。改变过去所有项目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方式,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服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既提高行政监管服务效能,又减少了企业接受现场检查的次数,实现了既放得下,又管得住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市水务局还通过组织技术人员一线指导、建立联系人制度等,及时为生产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排忧解难。

此外,我市还在行政执法层面不断完善水土保持处罚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些生产建设单位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原则,经集体研究后可不予行政处罚,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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