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邺区委编办从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管理工作,常态化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优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
一是部门联合,评价指标多元化。由区委编办联合发改委、数据局、法院、公安等10家信用等级评价联席单位,分别对事业单位按照指标内容和各自职权参与评价。
二是多措糅合,评价过程规范化。为确保评价工作及时顺利完成,在细化各评分阶段、各参评单位分工以及完成时限,提高各参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对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由区委编办代为评分,等级一律为最低级。
三是奖惩结合,评价结果应用化。严格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被评为D级的事业单位,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采取暂停办理相关法人业务、限制其机构编制调整、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