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的信用管理,提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诚信水平,按照各级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溧水区卫健委持续推进医疗机构信用承诺工作,要求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以及所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与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中明确规定要求各单位、各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执业,强化自律,诚实守信,不造假、不失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违规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溧水区卫健委定期将信用承诺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医师签订依法执业信用承诺的情况。通过组织承诺对象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信用管理培训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监督检查中指导信用工作等方式,增强其依法行医、诚信行医的意识。督促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相关人员的信用自律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