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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治理 推进药品网络销售诚信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7:47 来源:秦淮区信用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推进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治理,保障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三措并举,有效推进辖区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理清底数,确保监管主体全覆盖。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摸排,截至8月底,累计收到172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308条,对4家网销药店名称变更、地址变更未报告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已停止经营的网销药店责令其更新报告,注销备案,确保监管主体全覆盖。

二是紧盯重点,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对网销药店是否按《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是否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按规定进行网销处方药处方审核调配,是否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是否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是否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记录、处方、在线药学服务等进行全面监管,对发现的网销处方药未及时审方、网销药品页面夸大宣传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是统筹兼顾,确保监管流程全覆盖。加强药品网络销售全流程监管工作,对网销药品第三方平台、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以及网销药品委托配送企业的经营资质、药学技术人员配置、规章制度建立、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管。对1家不符合配送要求、包装要求的网销药店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3B-to-C5O-to-O网销药店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确保监管流程全覆盖。

下一步,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执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寓监管于服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教培训,引导网销药品第三方平台、药品网销企业以及网销药品委托配送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诚信经营,规范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主      办: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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