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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引导 维护市场秩序——建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恶意职业打假现状的思考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1:38 来源:建邺区信用办

截至目前,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3.5万余件。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占比10%左右。行政复议74件,同比增加400%,其中90%系职业打假者提起。数据表明,职业打假越来越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特征。其中,恶意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名、行敲诈之实”,通过所谓“一买、二谈、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的套路,对商家轮番施压,部分行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综合分析,目前基层执法部门关注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职业打假形成的社会发展现状、经济利益驱动等方面深入分析恶意职业打假行为的成因,研究应对举措遏制恶意职业打假行为。二是通过制度设计规制范商家的生产经营行为,防止他们受到恶意职业打假行为的非法侵害。三是保护有限的行政资源,将其投入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打击违法行为。

为有效应对恶意职业打假行为,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结合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应做到:

一、坚持依法行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处理恶意职业打假投诉举报过程中,行政机关既要认真甄别其非法牟利的目的,又要运用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处理好其投诉举报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发现的集中投诉举报要认真研究应对处置方案,就证据收集、行为定性及处理意见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相关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大胆适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将恶意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涉及领域中的轻微违法行为纳入其中。

二、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

根据投诉举报人是否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是否因生活消费需要、是否知假买假、购买商品是否明显超出合理消费数量、投诉举报数量、提起相关行政复议和诉讼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对确认为恶意职业打假人的,建议纳入辖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梳理、更新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在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恶意职业打假人的相关行为予以重点关注。

三、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恶意职业打假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地区的营商环境,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促进诚信建设,增强经营主体的信心,建议各级政府出台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规定,界定恶意投诉举报范围,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司法行政、信访、纪检监察及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应对措施,全面遏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鉴于恶意职业打假人会对行政处理结果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会依据行政处理结果提起民事诉讼对商家进行高额索赔,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系统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实施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统一执法司法原则,保证行政处理结果的稳定性。

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在省级层面开发一体化系统。前端数据模块包含投诉举报异常名录采集,异常工单数据汇总及相关风险提示等功能;中端数据模块包含投诉举报办理时限预警、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自动短信告知功能;后端数据模块包括工单办理结果查询功能,设置投诉举报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办理机关、工单关键字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工单办理结果、相关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及诉讼结果等相关信息。该系统检索出的数据可作为认定投诉举报人是否是“为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者的重要证据。

五、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投诉举报集中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平台要加强合规指导,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把好进货查验关、广告宣传关,增强知法守法的意识。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消费维权联络点(站)等工作,强化宣传培训引导,着力提升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引导经营者加强技术防范,增加经营场所监控数量,在处理消费纠纷时进行录音录像,及时有效固定恶意职业打假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的证据,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

六、完善工作考核机制

地方政府要合理设置工单满意度考核指标。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中恶意职业打假人的工单不纳入工单满意度考核范围。地方政府要健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容错机制,对涉及案件办理、复议诉讼中的新类型、改革探索性案件以及因制度设计等原因发生的纠错案件,不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纠错考核范围,为执法人员依法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法权威。

职业打假自出现以来,对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打击不法经营者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恶意职业打假行为却让整个社会增加了额外的运转成本,甚至成为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隐患。地方政府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提高打假行为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共同维护辖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      办: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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