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管理,拟决定试行《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试行)》规范性文件。有关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前可通过邮箱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邮箱地址:3657106933@qq.com),或邮寄至南京市水务局(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江路6号)。
联系处室:农水处联系电话:025-52367826
附件:《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试行)》
南京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