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部门
六合区公安分局
部门类别
区级部门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信息事项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行政相对人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