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部门建邺区城管局
部门类别区级部门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信息事项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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