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部门 | 市公安局 |
| 部门类别 | 市级部门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信息事项 | 对保安从业单位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处罚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第三款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此行为应当编制清单) 【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规章】《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保安服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外,发证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 |
| 行政相对人 | 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