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部门 | 市公安局 |
| 部门类别 | 市级部门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信息事项 | 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罚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 行政相对人 | 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