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门A231 ,A232综合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 午14:30-17:30)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工作时间上午: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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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网上填报申请材料应准确、完整。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如虚假填报一经查实,该行为将作为其信用信息记入信用平台。
2、窗口领取及自助机打印报告需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方可取得报告。
3、查询需求部门为查询项目主管部门,如没有查询需求部门可填企业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