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是广大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维护好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对此,南京市人社部门持续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欠薪惩戒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州领依服装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17.99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查处与整改情况:对该公司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8000元;对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案例二:南京升龙元发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6.76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查处与整改情况:对该公司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9000元;对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案例三: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9名职工工资185.64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查处与整改情况:对该公司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对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南京市人社局提醒各类用工主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工主体应尽的义务,拖欠劳动者工资,将可能被人社部门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恶意欠薪还可能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